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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2020-06-27

一、项目名称:
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 号第五章;
2.《关于做好当前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98 号第一点;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8 号 第二十八条;
4.《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8 号 第二十条;
5.《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11 号 第六点;
6.《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 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吉政令第 146 号 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三、受理条件:
以农民工身份缴纳失业保险费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四、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农业银行)。
五、办理程序:
1.取号;
2.申请:本市参保人员到市社保局经办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经办中心前台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社会保险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长白山大街 4028 号(青沟河西侧)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594611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
白山市参保人员到白山市社保局办理,浑江区社保局参保人员到浑江区社保局(市社保局二楼)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