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二、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集的内容,要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09]12 号)的归档范围为准。
四、申请材料:
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本人或代办人持所需材料提出业务申请;
2.在窗口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3.办结。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二楼大厅)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道红星社区新华路 2 号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50851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