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离校 1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四、申请材料:
1. 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
2.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3.就业见习人员毕业生证复印件;
4.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递交资料(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等);
2.人社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复核;
4.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按月拨付到见习单位所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二楼大厅)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道红星社区新华路 2 号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50852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