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校车标牌核发
二、政策依据:
1.《机动车登记规定》;
2.《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三、受理条件: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四、申请材料:
1、校车使用许可;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行驶证;
4. 校车运行方案;
5. 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办理程序:
1.交验机动车;
2.核发校车标牌。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2818号(交警支队)
八、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5112789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