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机动车注销登记
二、政策依据:
1.《机动车登记规定》;
2.《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三、受理条件: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四、申请材料:
1、登记证书原件;
2、行驶证原件;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五、办理程序:
1.综合受理;
2.业务归档。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2818号(交警支队)
八、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5112789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