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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发布时间:2020-06-28

一、项目名称: 

核发、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二、政策依据: 

1.《机动车登记规定》 

2.《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三、受理条件: 

达到检验周期的机动车辆 

四、申请材料: 

1、行驶证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3、本年度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办理程序: 

1.受理审核登记 

2.业务归档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车辆管理所 

白山市政务大厅公安局窗口【六年内新车】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2818号交警支队 

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政务大厅一楼 

八、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5112789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