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居保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享受职工养老待遇)
二、政策依据: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参加城居保,同时享受职工养老待遇。
四、申请材料:
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享受职工养老待遇的参保条件的人员,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事务所办理注销申请,提交材料;乡镇(街道)事务所进行初审;当地社保局复核。
六、办理部门:
各乡镇(街道)事务所、村委会(社区)
七、受理地址:
各乡镇(街道)事务所、村委会(社区)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594699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