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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保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享受职工养老待遇)

发布时间:2020-06-28

一、项目名称 

居保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享受职工养老待遇) 

二、政策依据: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参加城居保,同时享受职工养老待遇 

四、申请材料 

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享受职工养老待遇的参保条件的人员,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事务所办理注销申请,提交材料;乡镇(街道)事务所进行初审;当地社保局复核。 

六、办理部门:  

各乡镇(街道)事务所、村委会(社区) 

七、受理地址:  

各乡镇(街道)事务所、村委会(社区)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594699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