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办理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款
三、受理条件:
1、申请人具有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户籍;
2、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3、证件照3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6、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监护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三张证件照(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监护人证明。
2、受理
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同时,提醒有就诊史的申请人去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时,应携带以往就诊医院的病历和诊断。
3、残疾评定
指定医院对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4、审批
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证管理系统。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5、发放、存档
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浑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七、受理地址:
浑江区政务大厅二楼残联15号、16号窗口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30362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身份证复印格式:身份证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