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签注——学习签注
二、设定依据:
1.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2.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三、受理条件:
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四、申请材料:
(一)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五)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大陆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单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须提交复印件的可以留存电子扫描图片替代;
(七)赴台学习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出入境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自助填表机填写信息,复印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领取号码,等待叫号办理;
4.窗口受理人员叫号受理,出具回执,申请人确认无误签字;
5.持《出入境证件缴费取证通知单》到收费窗口,提交银行卡缴费;
6.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出入境证件或邮寄送达。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政务大厅一楼
八、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47977
十、收费标准:
多次签注:80元。
十一、收费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