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办理护照——护照补发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2012版)》。
三、受理条件:
对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四、申请材料:
(一)制证照片(受理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的可不提供)。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二)填写完整且含申请人近照(该照片可为非制证照片)的《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当要求其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除应当按照本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除按照本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现役军人的申请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本项规定的材料、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出入境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排队免费照证件相片;
3.自助填表机填写信息,复印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4.领取号码,等待叫号办理;
5.窗口受理人员叫号受理,出具回执,申请人确认无误签字;
6.持《出入境证件缴费取证通知单》到收费窗口,提交银行卡缴费;
7.申请人到自助取证机领取出入境证件或邮寄送达。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政务大厅一楼
八、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47977
十、收费标准:
工本费:160元 加注:20元。
十一、收费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