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三、受理条件:
公民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临时身份证窗口受理;
2. 窗口审核,符合条件发证。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公安局户政支队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政务大厅公安局窗口(浑江区通江路67号)
八、办结时限:
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29892
十、收费标准:
申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十一、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03]2322号)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