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
二、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核查清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联[2017]56 号)
三、受理条件:
享待人员暂停待遇。
四、申请材料:
无
五、办理程序:
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比对,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同时乡镇(街道)、村(社区) 保障员协助认证,健在的人员,恢复养老待遇。
六、办理部门:
各乡镇(街道)事务所
七、受理地址:
各乡镇(街道)事务所所在地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594699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