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赠与房屋涉税业务办理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3.正在执行的契税政策。
三、受理条件:
在市区内受赠房屋的自然人均可办理。
四、申请材料:
1.赠与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产评估报告一份(非住宅房屋需要) ;
3.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4.填写赠与合同;
5.身份证、户口簿及结(离)婚证原件备查;
6.亲属关系证明(如提供不出,可以填写双方亲属关系承诺书)。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持相关材料到咨询窗口审理、取号;
2.到相应的税务窗口办理;
3.受理后税务窗口出具完税证明,业务办理结束。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税务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政务大厅四楼(浑江区通江路 67 号)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388916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