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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二手房)涉税业务办理

发布时间:2020-06-27

一、项目名称:
存量房涉税业务办理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6.房屋产权转移时所涉及的相关税种的现行税收政策。
三、受理条件:
在市区内购买存量房的自然人均可办理。
四、申请材料:
1.卖方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产评估报告一份(非住宅房屋需要) ;
3.(买方)填写家庭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一份(非住宅房屋不用填写);
4.身份证、户口簿及结(离)婚证原件备查;
5.不动产证或缴契税时间不满 5 年的, 卖方应提供及家庭成员(夫、妻及不满 18 周岁子女)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证明。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持相关材料到咨询窗口审理、取号;
2.到相应的税务窗口办理;
3.受理后税务窗口出具完税证明,业务办理结束。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税务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政务大厅四楼(浑江区通江路 67 号)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388916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