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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
主要执法依据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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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
一、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
白山市浑江区江北大街3456号 |
0439-3271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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