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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白山市商务局 日期: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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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山市2025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和《关于开展2025年燃料乙醇和乙醇汽油行业重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经营和非法销售成品油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成品油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性物资,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零容忍、堵源头、斩链条、端窝点、正秩序”的总体思路,坚定维护好全市成品油市场的有序流通,坚决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健全优化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化监管方式,保障成品油流通市场稳定运行。

二、工作重点

(一)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重点治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以及相关证照不符、证照过期经营等行为;规范企业采购和销售渠道,严惩利用网络工具违规开展成品油销售活动,重点打击篡改税务、终端监控、道路交通运输监控等系统数据,以技术手段作弊开展违法活动和非法牟利行为;以及运输车移动加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标识侵权等行为。

(二)惩治偷逃税款强化成品油零售企业的税收管理,重点查处销售不入账、申报不实、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更换计控主板、篡改微处理器代码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加油机作弊违法等犯罪行为。

(三)查处质量和计量违法重点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汽油、柴油、车用乙醇汽油等违规替代品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治理使用未经检定、超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破坏防作弊装置等计量违法行为。

(四)打击违规储运联合惩治违反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擅自设立储油罐、违规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等违规运输成品油行为,以及油气回收和防渗设施不健全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25年6月初-2025年12月底。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市场底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白山市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成品油生产、储存、运输企业底数,掌握区域内油品总量和销售渠道,分析违规成品油流通轨迹,为开展治理奠定基础。

(二)开展重点时段巡查要紧盯春耕秋收时段、大型工地施工期,由商务部门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乡镇村屯开展违规油品销售行为联合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检查分别于6-7月开展一次,9月至10月开展一次。至少开展两次。

(三)实行社会监督共治要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一是引导企业监督。鼓励守法经营企业开展同行监督,及时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相关线索。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从快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企业,要立案调查,依法依规查处,并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实施联合惩戒,清出本地市场。

(四)查扣油品的处置对于在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行动中查扣的油品,责成执法部门或专业有资质机构集中统一处置。

市商务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区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任务分工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问题复杂,各 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商务部门负责开展组织协调、信息统计、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检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核发、有效期、年检等管理工作。对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相关证照和验收文件等进行检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黑加油站(点) 和移动加油装置,会同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扣押油品及设备;汇总并上报案件处理结果。配合其他部门的查处工作。

(二)公安部门推进成品油运输车辆路面监控系统建设;依法打击涉及成品油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规运输成品油的车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柴油的加油站(点)及移动加油装置,加强对销售散装汽油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管理。对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成品油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交运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完善路面监控系统建设;负责成品油道路运输的许可及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管理,对成品油道路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资格认定。负责检查成品油道路运输许可及查处违规运输等行为。

(四)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对批发、零售企业在售油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并依法组织结果处理工作;查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违法违规出租、出借、转让、转包营业执照等行为;检查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在用计量器具依法强制检定情况,查处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五)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把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对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或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储运销环节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油气回收系统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液位仪防渗漏检测、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的检查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七)税务部门负责保障加油站信息管理平台平稳运行,确保加油机税控装置全覆盖;负责核实加油站税收与实际加油车辆数量是否匹配;负责推进各地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的信息汇总;加强税收征管和涉税风险监控,严格成品油行业纳税人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成品油企业规范经营检查工作, 对有关部门提供及群众举报的成品油企业涉税线索开展稽查,严厉打击成品油企业涉税违法行为。负责打击篡改平台数据及软硬件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八)住建部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建筑工地内部加油站(点)进行摸排,了解工地成品油使用情况,包括是否存在非法储存油品、私设储油罐,将违反燃油使用相关法规的行为移交给执法部门处理,以确保燃油的品质和安全。

    (九)水利部门:强化行业内部工程项目的教育与宣传,提升员工对成品油规范使用的意识,确保监管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监督行业内部工地工程用车及设备的燃油使用状况;执行内部自检,确保燃油使用遵守规定;与其他部门积极协作,共同打击非法经营、逃税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部门本领域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整治重点,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全面集中拉网式排查。

(二)强化协同配合

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违法违规线索,共同打击成品油流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执法检查

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执法。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平台举报投诉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定期调度推进及时做好信息汇总,执行月调度机制,每月底前,向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科上报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白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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