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检查计划 > 中共白山市委宣传部(白山市新闻出版局)
一、检查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涉及行政执法内容的法律法规。
二、检查对象
白山市持有印刷业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三、检查时间、频次
日常检查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检查,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一般为1次。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个案和专项行政检查根据实际开展。
四、检查方式
1.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达到行政检查目的的,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检查。
2.以市新闻出版局为主开展检查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以及县(市区)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