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Visa)是一国政府依照本国的法律规定,为申请入出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员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是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和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既是在外国的身份证明,也是出入其国家的有效证件。
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制定本国的签证制度,一般是由该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
根据国际法原则,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外国人入出其国家,有权依照本国法律发给签证,拒发签证或者对已经签发的签证宣布吊销。
出国人员办妥护照后,必须申办前往国家和地区的签证,但如前往与本国有互免签证协议的国家,则不用申办该国的签证。
2、签证类别
世界各国的签证一般分为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有的国家还有出境签证。
3、签证有效期、停留期和有效次数
“有效期”是签证中最主要的内容,指从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一段时间内准许持证人入境的时间期限,当取得某国签证之后,如果不能在“有效期”内进入该国,签证失效。一般国家不办理签证延期,超过签证有效期,须重新申办签证。
“停留期”是指准许持证人在前往国内停留的期限,一般有三种方式:⑴从某天到某天;⑵每次停留期;⑶可以停留多少天。
“有效次数”一般分为一次、二次和多次有效,少数国家三次有效。
4、签证种类
各国签证的种类多又不尽相同。根据持照人身份、所
持护照种类和访问事由不同,一般将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官员签证、礼遇签证和普通签证。有的国家根据来访者的事由将签证分为旅游、访问、工作、学习、定居等类别。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有些国家还把申请签证的事由用不同的字母代号标明在所发的签证上。
5、签证形式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签证形式和称谓,通常是附载于申请
人所持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上,主要有签注式签证、印章式签证、帖纸式签证,还有另纸签证、机读签证、个人签证、团体签证、落地签证和反签证等。随着信息化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一些国家还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磁卡技术开始签发“电子签证”或称“隐形签证”(E-Visa),大大增强了签证的防伪功能。
6、签证内容
一般包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国日期、护照号码、扫描照片、签证种类、签证编号、入出境目的、签证次数、签证有效期、签证停留期、颁发签证的日期、地点、签证官签字、签证机关的印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