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抚松县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认定实施方案(试行)》,对县域内从事人参、西洋参等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的企业开展规范化认定,从而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行为,保障药材质量安全,推动全县人参、西洋参等优势产业提质增效。目前,首批企业已完成认定,10余家意向企业正积极推进车间改造与申报准备工作。




《抚松县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认定实施方案(试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旨在从源头提升药材质量,推动中药材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实现“优质企业准入、全过程闭环监管”。认定范围主要针对以抚松本地种植(养殖)的人参、西洋参等为原料,开展趁鲜清洗、切制、干燥、包装等初加工活动的企业。认定过程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认定标准,明确监管流程,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导和技术帮扶,引导企业改进加工流程,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运营,从源头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同时,企业凭借资质认定,可进一步提高品牌信誉,在市场上拿订单、谈合作更加有底气。


《方案》的出台为企业发展吃下了“定心丸”。认定工作启动后,企业积极反响。目前,已有1家企业顺利通过认定,成为全县首批获认定的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单位;另有10余家企业已启动车间标准化改造,对照认定标准完善生产设施与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