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GA-FW-XK-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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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项目名称 |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项目子项 | |
主题分类 | 服务自然人/公共安全 |
办理依据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二条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治安警察支队 |
共同实施部门 | |
办理时限 | 县级3个工作日; 市级3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机关、其它 |
咨询电话 | 0439-3229891 |
监督电话 | 0439-3229890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五)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七)室内举办的活动,提供公安消防机构对该建筑场馆出具的消防验收行政许可文书,临时搭建的设备或设施应提供安全合格证明或技术检验部门的合格检测文件。 |
基本流程 | 1、申请 2、受理 3、材料审核 4、核准 5、通知许可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