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GA-FW-XK-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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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项目名称 | 核发爆破作业、工程技术人员许可证 |
项目子项 | 1、核发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初级);2、核发爆破作业人员(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员)许可证。 |
主题分类 | 服务自然人/公共安全 |
办理依据 | 子项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三条。 子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1993年4月公安部发布)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治安警察支队 |
共同实施部门 |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机关、其它 |
咨询电话 | 0439-3229891 |
监督电话 | 0439-3229890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子项1申请材料: (一)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证》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爆破作业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证明、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参加相关资质专业培训及考核证明; (五)无犯罪证明。 子项2申请材料: (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审批表》; (二)已签署考核专家组意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记录表》;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设计书、获奖证明等材料。 |
基本流程 | 1、申请 2、受理 3、材料审核 4、核准 5、通知许可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