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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在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批准

项目编码 220000-JT-FW-XK-006
项目来源 权力清单
项目名称 在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批准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受理单位 白山市城区公路管理段
承办机构 路政法规科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等
咨询电话 3290072
监督电话 335051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1、申请人资格证明(经营性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路政许可申请表;
3、确需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证明;
4、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方案、设计图、非公路标志的图样和详细的设置方案;
5、当地公路管理机构出具的现场勘验材料;
6、与当地公路管理机构签订的管理和补偿协议;
7、同意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需要时无条件及时拆除的承诺书;
8、公路设施管理人和公路广告经营权人同意的证明。
基本流程 "1、申请 " 2、受理 3、材料审核 4、核准 5、发放许可证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