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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白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已经完成整改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1项、第2项、第25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1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吉林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责任单位:市农发办
责 任 人:殷方勤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特色兴市发展战略,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全力打造全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先行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生态优先,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认清白山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理,严格落实《白山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试行)》《白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要求,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责任。
整改效果: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活动,召开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治站位,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有了充分的认识,增强了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落实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了长效机制。
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有的部门和地方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
责任单位:市农发办
责 任 人:殷方勤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部门责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议事机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整改效果:召开了两次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
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5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2013年以来,吉林省在实施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项目过程中,未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导致部分自然保护区毁林毁湿开垦面积多达1500公顷,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市农发办
责 任 人:殷方勤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2018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排查。2020年12月底前,退耕还林还湿、恢复生态功能。杜绝在自然保护区内安排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项目。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18年4月底前,对2013年以来实施的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项目逐一排查,逐个对照区块位置、面积、投资金额、批复要求等,查清涉及自然保护区毁林毁湿开垦问题,列出问题清单。
(二)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管,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效果:组织各县区农发办,主动联系国土和环保部门核查2013年以来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情况。经核查,自2013年以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存在与自然保护区面积重叠,不存在毁林、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等问题。
公示网址:http://www.cbs.gov.cn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白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336107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7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