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白山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公示专栏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白山市环境保护局已完成整改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12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落实不到位。截至2016年底,省环境保护厅未办理一起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案件,仅对两起环境违法案件作出一般罚款处理,罚款总额13万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徐学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强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手段,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加大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的执行力度,对适用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的重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市环保局直接查办处理。
(二)加大调度、督办工作力度。各县(市、区)要在每月5日前上报本地区上个月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每月通报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地区,采取约谈、问责等形式,强化环境执法任务落实。
(三)2018年6月底前,配合省环保厅完成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专项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四)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2018年8月底前,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整改效果:
(一) 4月26日,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工作会议,调度各县(市、区)环境执法工作进展,安排部署下步重点任务。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7月,我市《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共52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24件,限产停产案件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7件,同比2017年1-7月增加2.7倍。较好地利用了《环境保护法》赋予的“狼牙棒”,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二)为确保《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报送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报送规范的通知》,白山市环保局每月5日前调度全市《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上报省厅,并将全市《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通报各县(市、区)。
(三)2018年6月27日至29日,省环保厅对我市浑江区、江源区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稽查,白山市环保局积极协调被稽查环保部门准备相关材料,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厅下达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浑江区、江源区对提出的整改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省厅。
(四)在各县(市、区)抽调业务能力强、环境监察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采取交叉互检的方式对临江市、长白县、抚松县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提升了环境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制定了《2018年全市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2018年5月31日起到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8年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全市移送行政拘留案件共27起,环保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到位,信息沟通到位,打击整治到位,有效形成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起到了强大震慑力。
公示网址:http://www.cbs.gov.cn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白山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249106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翠柏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