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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白山市国土资源局已完成整改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24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任务:吉林省对自然保护区有序管理重视不够,“靠山吃山”、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突出。2015年国家十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没有排查到位,清理整治也不到位,导致大量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持续至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十分被动。
责任单位:白山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郭健刚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2018年8月底前,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于历史遗留的、短期无法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长期坚持整改。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上来,深刻吸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把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
(二)2018年7月底前,在开展“三区整治”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基础上,对白山原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个整改问题、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个整改问题、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整改问题、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整改问题,进行核实和重新排查,逐一查清违法违规问题的位置、所在功能区、现状等信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2015年国家十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由整改问题责任单位按照排查结果完善整改工作方案。
(四)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能够完成整改的,立整立改,及时进行生态整治恢复;对短期内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逐一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加强整改工作进展调度、检查,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2018年8月底前,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完善保护区监管长效机制,2018年8月底前,建立环保、林业、国土、水务、农业等保护区主管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研究解决保护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区联合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保护区建设管理、严格涉区项目生态审查。
整改效果:
(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的学习活动,召开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治站位,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有了充分的认识,增强了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二)积极配合“三区整治”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对我市各级各类保护区存在的整改问题进行核实和重新排查,并建立了台帐。
(三)制定印发《白山市国土资源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重点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清理整顿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进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加大整改力度。保护区内龙山湖大坝采石场已完成复绿等工作,并责令其尽早完成拆除设备、地上房屋等收尾工作;鑫畦采石场正在进行矿业权评估工作。探矿权退出工作由省统一安排。
(五)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落实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了长效机制。
公示网址:http://www.cbs.gov.cn
公示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白山市国土资源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225951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与铁南街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