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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14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污水处理工作管理和指导不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推进不力,松花江、辽河两大重点流域5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仍有30座尚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与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差距较大。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责 任 人:市住建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2018年8月底前,虹桥、临江市、松江河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2018年7月底前,江源区、长白县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前期手续,并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前,长白县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江源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6月底前,江源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18年4月底前,制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明确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
(二)2018年5月底前,虹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完成电控系统安装、生化系统、除臭系统、化学处理系统及深度处理系统调试等全部工程量,8月底前投入运行。
(三)2018年5月底前,江源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6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
(四)2018年5月底前,临江市污水处理厂完成全部土建施工,7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
(五)2018年7月底前,松江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
(六)2018年5月底前,长白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土地征收、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7月中旬完成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
(七)强化日常监管与年度考核,将污水处理厂作为执法的重点,建立月报、通报制度,及时调度工程项目进展,对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进行挂牌督办,责令其限期整改。
(八)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监管,完善在线监测系统,严格执行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
整改效果:
(一)2018年4月,东北亚虹桥、临江、松江河、江源、长白污水处理厂制定了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和整改方案。
(二)虹桥污水处理厂投资3300万元,2018年4月底前完成电控系统安装、生化系统、除臭系统、化学处理系统及深度处理系统调试等全部工程量并投入试运行,5月20日申请验收,7月24日完成环保验收报告编制,8月2日完成专家现场评审,8月24日开始自主验收,9月份完成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江源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7282.58万元, 处理能力为2.0万吨/日,已完成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四)临江市污水处理厂投资2200万元,已完成全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完成验收工作。
(五)抚松恒润污水处理厂投资3200万元,2018年7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完成验收工作。
(六)长白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 3300 万元,处理能力为2.0万吨/日,于2019年8月份完成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
(七)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纳入“十大工程(战役)”重点任务,每双月调度一次进展情况。环保部门将污水处理厂作为执法的重点,强化日常执法监督。
(八)我市各污水处理厂全部建立了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监管,严格执行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
公示网址:http://www.cbs.gov.cn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0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249299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