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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二批)

来源: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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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二十九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任务:一些地方对整改持观望态度,以督察组“来不来”为标准确定是否加大整改力度,有的寄希望调整规划或区划范围来规避整改;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责 任 人: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督察整改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整改责任进一步落实,整改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整改质量进一步提升。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必修课”,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理,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打折扣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坚决把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二)2019年8月底前,重新梳理并进一步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机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序时进度推进,定期调度情况,强化督查督办预警,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现督察整改全过程管理。 

  (三)2019年10月底前,对所有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信访案件整改情况逐项逐个进行全面系统核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效果。 

  (四)对侵占破坏生态空间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制定《白山市侵占破坏生态空间问题排查整治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强化整改,依法依规做到责任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以调整规划或区划方式规避问题整改。 

  (五)严格执行《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狠抓一批整改反面典型案例,对整改不力、履责不到位以及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防止拖延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问题发生。 

  整改效果: 

  (一)出台《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白山办发〔2019〕9号),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市、县两级党校课程体系。 

  (二)每月调度一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报告机制、督办机制、查处机制、重大问题的累进解决机制等,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三)开展了两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暗访和复查复核,并通报了相关情况。 

  (四)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的通知〉的通知》,全市共排查出违法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1009个,其中侵占林地问题980个、侵占草地问题15个、侵占河道问题4个、其他问题(侵占耕地和旱地等)10个,未发现侵占草原、侵占湿地和侵占湖泊问题。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五)继续严肃责任追究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防止拖延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现象发生。 

 

  公示网址:http://www.cbs.gov.cn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249299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99号 

    




责任编辑:王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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